嚴懲!上海法院判決一起網(wǎng)絡猥褻兒童案 被告人獲刑12年 新要聞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6-01 19:43:59  |  來源:中央廣電總臺央視新聞客戶端  


【資料圖】

近日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網(wǎng)絡猥褻兒童案,對被告人作出從重處罰的判決。

1982年出生的張某某,初中文化,長期沒有穩(wěn)定工作,2020年1月曾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。2022年3月,剛剛刑滿釋放的張某某不思悔改,再次將邪惡的目光投向了中小學女生。同年5月,張某某發(fā)現(xiàn)一些學校使用釘釘系統(tǒng)進行網(wǎng)絡授課,便使用自己的手機號碼注冊了釘釘賬號,通過搜索進入小學、初中聊天群,假冒女生身份添加未成年女生為好友。在此后的6至8月間,張某某先后誘騙多名9至11歲的女生拍攝隱私部位的照片或視頻,并通過釘釘發(fā)送給他觀看。相關圖片和視頻被家長發(fā)現(xiàn)后向警方報案。2022年8月11日,警方在張某某住處將他抓獲。到案后,張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

一審法院以張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。一審宣判后,被告人張某某不服,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關于量刑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張某某猥褻兒童多人,且系同類犯罪累犯,主觀惡性極大,且被害人均為不滿12周歲的幼女,依法應從嚴懲處。關于犯罪性質(zhì)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網(wǎng)絡猥褻行為是猥褻犯罪的一種形式,具有輻射廣、危害性大的特點,雖然沒有肢體接觸被害人,也沒有給被害人造成生理上的傷害,但仍然會對被害人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造成嚴重侵害。最終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、維持原判。

在此,需要提醒家長和孩子,青少年處于身心發(fā)展尚不完全的階段,辨別能力相對較弱,而網(wǎng)絡又具有虛擬性、超時空性、高度自由開放性及匿名性等特征,青少年在網(wǎng)絡空間容易脫離現(xiàn)實空間成年人的約束和教導,從而增大在網(wǎng)絡中受害的概率。因此,未成年人應當加強個人保護意識,學會甄別網(wǎng)絡中的真假是非,在家長的指導下安全上網(wǎng),健康成長。

(總臺記者 白廷?。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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